根据河南省及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用规定,濮阳市主管部门对企业为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如下:
### **社保缴纳月数要求**
* **首次申请(新设立)资质**:需提供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延续等**:需提供申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关键说明**
1. **适用范围**:此要求适用于所有主要申报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
2. **缴纳主体**:社保必须由**申报企业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名义缴纳。
以个人名义、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名义缴纳的社保均**不予认可**。
3. **证明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由濮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打印的带有官方电子章的社保证明。
4. **政策依据**:该要求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读》及河南省多地市(如辽宁省住建厅,政策具有普遍参考性)的规定一致,濮阳市在执行中也遵循此标准。
**总结**:在濮阳市办理资质,社保要求是“**首次申请看1个月,其余情况看3个月**”。
企业应确保所有申报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由本单位足额缴纳社保,这是资质审核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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