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升级成功后,可承包工程规模如下:
-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承包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无论是商业建筑、写字楼、酒店、医院等大型民用建筑,还是各类工业厂房等,其包含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工程,一级资质企业都可承接。
-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以及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的消防设施工程。
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