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出书网会计专业专著——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信息化、内部财务控制等会计方向学术专著出版,诚邀作者合著主编出书,ISBN纸质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备案,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
《智能化财务***会计理论实践》
《***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财务***会计信息化研究》
《“互联网+”时代企业***会计与管理》
《财务会计***实践》
《信息化***财务会计工作创新》
河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撰
写不少于 15 万字。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 篇以上,其
中核心期刊 1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3.独立撰写与本专业相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研究报告、财务分析报告 2 篇以上,并被有关市领导批转推广。
4.主持所在企业的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拟订和重要调研,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级会计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级二等奖 1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本专业省(部)级一等奖 1 项以上(前三名),并公开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不少于 15 万字),或独立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表发本专业论文 4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二)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河北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1 部以上(独撰写不少于 5 万字)。
2.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3.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财务经济分析报告 2 篇以上,并得到市(厅)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批示并推广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据)。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会计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不含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或三等奖 2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
为准,限额定人员);并公开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不少于 8 万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 字)。
(二)满足基本条件的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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