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刑事法律服务范围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包括:调查、收集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等
3、担任公诉案件一、二审被告人辩护人,包括:起草并向法院提交法庭审理、进行辩护;代理提出上诉
4、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指控犯罪;参加法庭审理,提出代理意见;对检察院决定不抗诉的案件,代为申诉;对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依授权直接起诉
5、担任自诉人的代理人,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自诉状及其它法律文书;代为提起自诉;参加法庭审理;代为提出上诉
6、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包括:履行公诉案律师的辩护职责;代为提出反诉;进行答辩;参加调解或和解;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7、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包括:撰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进行调查;申请鉴定,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参加法庭审理;代为提起上诉,
8、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的代理人。
9、为遭到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预防或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郑律师 1363666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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