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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查落选专家未给具体理由 公理何在

2024-1-27 19:20:25 浏览:13次

广东省2017年8月发布“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和“扬帆计划(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

邢先生于2017年11月申报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并于2018年1月联系好了粤东西北地区的工作单位。
申报前咨询人员说2018年3月公布最终结果,《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认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中说“根据认定结果,将拟入选名单提交省人才工作小组审定后,对拟入选对象进行公示。
(2018年2月13日前完成)”。

2018年3月14日邢先生在申报系统中查询显示“审核通过,受理”,2018年7月申报系统中显示“您有一份申请书已审核通过”,为了保险起见,邢先生随即电话联系了工作人员黄某某,黄某某答复称“那个就表示入选了,所有入选的人都是那样显示的,祝贺你”。

邢先生以为自己已入选,便在所联系的工作单位工作。
此后珠江人才计划主办方从未电话或书面告知邢先生进展,直到2019年1月,在邢先生反复追问下,才得知自己的申请未审核通过,且专家给不出不能认定的理由。
邢先生要求专家给出不符合认定标准的理由,外专局组织专家复查了两个月仍既给不出理由又不同意认定,也不让邢先生看书面的评审结果,且直到今天从未公示入选名单,后来通过各种途径邢先生终于看到了书面评审结果。
邢先生对上述结果存在以下几点质疑:

1.对于是否符合认定标准,《认定工作方案》中说是由位于北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社部专家中心)的专家评审,《实施细则》中变成先由广州的专家评审,4位专家(谢某、刘某某、唐某某、欧阳某某)均为在广州工作的专家,其中谢某、欧阳某某为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刘某某为暨南大学教授,唐某某为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领导。

2.未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由2位专家独立作出审核意见并由3位专家复核,而是由4位专家集体讨论得出结论。

3.未给出邢先生的申请为什么不符合认定标准的理由。
申报通知中说“符合《广东省引进青年拔尖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青年拔尖人才”,《实施细则》中说了“不通过审查的,需详细说明具体原因”,但专家的意见只是说“经历和论文不符合条件”,没有说为什么不符合条件、哪里不符合条件。

4.抬头中的“留”字的字体和大小跟后面的字不一致,不是人社部专家中心用其官方信纸作出的,有移花接木之嫌。

2018至2019年邢先生以广东省的工作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篇论文。
因科技厅一直未向邢先生下达入选通知书,邢先生超过一年未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用人单位已取消其入职资格。
长时间的投诉气得邢先生肝病、癌症发作,于2020年8月、11月和2021年1月的体检结果显示谷丙转氨酶已高达正常值近5倍,肿瘤恶性概率已高达89,这对邢先生去其它高校应聘和入职体检、入户体检已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邢先生从粤东西北落后地区去其它地方找工作也很困难。
很多高校的招聘均要求35岁以下,该事件刚好给其拖过了35岁,使邢先生丧失了在高校领域的工作机会,后半辈子失去了保障,还美其名曰人才计划是为了“扶持人才发展”。
2019年底邢先生联系的另一所大学也因入职体检没过而无法入职,该计划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和学术发展。
经多次与四位专家沟通,专家称因修改结果太麻烦而拒绝修改结果。

我们恳请相关部门尊重科学、尊重人才,以事实材料为依据,以条例条款为准则,实事求是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还邢先生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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